关于2003年学生劳技成绩评定的通知
各中学劳技教研组:
为推进我市素质教育,落实国家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初中劳技课的教学质量,在全市初中学校继续开展劳技课学生学业成绩实行劳技作品的评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初一、初二的学生劳技课制作的作品;
二、作品范围:与《创新与实践》课本教学内容相关的作品;
三、评定方式:各学校应在校内举办学生劳技作品展。展出的学生劳技作品作为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的依据;
四、学生作品的评价:每个学生展出的作品,可以作为劳技课学生的学习成绩计入本学期的学习成绩册;
五、评分的基本原则是:采用100分制,创新性与精品性各占50分。
六、评定时间:
1、初评:二OO三年六月上旬,由学校组织实施;
2、总评:二OO三年六月下旬,以市直属、区(县)为单位开展初评,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3所学校参加全市总评。我室将进行抽查和复评。
3、时间安排:市直学校6月23日进行评选,各学校科组长6月23日上午8:00在市教育局集合前往各校评比。6月25日上午8:00各区教研员在市教育局集合前往各区评比。
七评定要求:评定活动强调:
(1) 普及性:要求初一、初二的学生在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尽可能发动所有的学生人人都有作品展出。
(2)创新性:学生的作品必须是通过自主创新活动设计制作的作品,创新程度较高。
(3)精品性:制作工艺精细、作品精良。
(4)校本性:突出各校劳技教育的基本特点,作品质量和数量比上年明显提高。
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