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初中数学竞赛暨2007年珠海市初中数学竞赛的通知
各区教研室、市属各中学:
按照广东省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初中数学竞赛的通知》的精神,经市教学竞赛委员会批准,我市将选派尖子学生参加2007年全国初中数学竞赛决赛。为做好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学校接通知后,按照要求,尽快做好有关工作。
1.竞赛组织:由市教育学会中学数学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我市的决赛考试工作;决赛由省统一提供试卷,统一阅卷,统一评奖。市组织统一考试。除了全省统一评奖外,我市将按成绩排名先后择优颁奖。
2.参赛对象:在校初三、有数学特长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自愿
参加。各校按照分配的指标,选拔产生参赛选手。
3.参赛收费:按省要求,每位参赛学生需交参赛费15元。参赛
费由学校承担,不允许向学生个人收取。参赛费交至珠海市教育学会财务室(每周星期三办理现金缴纳)或通过转账(账户:200202440910004062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珠海市湖湾支行;户名:珠海市教育学会。)
4.决赛时间:2007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5.决赛地点:珠海市第二中学(初中部)。
6.报名:请各校(区属学校报区教研室,由区教研室汇总后报市教研室)于3月20日前将参赛学生按照报名表的要求,连同缴费凭证复印件,报市教育局教研中心数学科(初中)(过期未交报名费的学校作自动弃权)。
7.决赛人数及安排:我市共组织484名学生参加决赛,具体指标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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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数 |
单位 |
人数 |
|
市一中 |
40 |
人大附中 |
5 |
|
市二中 |
40 |
香洲区 |
140 |
|
市三中 |
30 |
斗门区 |
100 |
|
市四中 |
25 |
金湾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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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35 |
高新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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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中学 |
4 |
珠海市教育学会中学数学专业委员会 2007.2.28
附表:2007年初中数学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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